系部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暨学前教育宣传月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改革,宣传展示职业教育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繁荣学前教育专业美术创作,提升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我院针对2022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拟于2023年5月中下旬举“不忘初心·以美育人”美术作品展。

本次美术作品展旨在呈现校企合作与双元制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展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艺术才华。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教育与艺术学院

    二、展览组委会成员:

评审组:陈兴焱、杨曦、王奕君、张子涵

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展览由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课程教师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系主任、教师组和学生组成员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三、展览日期:2023年5月

四、展览地点:实训中心602美工教室

五、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美术作品约200件含特邀作品

六、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绘画作品或手工作品,作品内容要求体现学前教育专业美术课程特色,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等。

1、绘画作品以简笔画形式为主,水粉、水彩、丙烯、马克笔、彩铅、油画棒等材料不限。上色或线描效果均可,上色时需利用色彩基础知识,画面要有色相对比、明度对比和纯度对比等基础色彩变化;线描效果需要用马克笔或勾线笔适当处理轮廓线。

2、手工作品以布艺、泥工、综合材料等材料不限,平面造型、半立体造型或立体造型均可。

注:作品需有100字左右文字说明与创作意图,例如对材料工具、技能技巧、实例样式等进行详细介绍。展览时由作者制作并打印成标签放置作品右下角,具体事宜随复评结果一并通知。

(二)作品尺寸

1、绘画类作品不超过4开(含外框);

2、手工类作品不超过60cm(长)×50cm(宽)×40(高)。

(三)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尽量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系部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七、评选

(一)初评:投稿作者须妥善装裱或包装,一人可同时投稿绘画作品与手工作品(含合作),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作品背面请用铅笔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联系电话等信息。

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30日止。作品收件地址:教师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作品初评结果教育与艺术系微信群公布。  

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须妥善装裱或包装原作背面右下角请铅笔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联系电话等信息。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落选作品退件作品复评结果教育与艺术系微信群公布。

八、相关事项

(一)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举办颁奖仪式。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并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除外)。  

)展览初评和复评结果加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加分条件。

(五)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六)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展览实施细则

                                              教育与艺术学院

                                           2023年3月24日